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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基层法院“分调裁审执”工作的运行管理要求、流程规范及信息化支撑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内基层法院开展“分调裁审执”相关工作。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the Operation of \"Division, Mediation, Adjudication, Trial, and Enforcement\" in Basic People's Court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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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 5113T 43-2024基层法院“分调裁审执”运行管理规范》是四川省南充市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基层法院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审判执行效率。以下对部分重要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该标准第4.1条明确要求设立专门的“分调裁审执”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这表明法院应建立统一领导机制,确保各环节协调一致。
第5.2条规定案件分流应当遵循“繁简分流、轻重分离”的原则。对于简单案件可直接进入速裁程序,而复杂案件则需转入普通审理流程。这一规定有助于合理分配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
第6.3条指出调解工作应当贯穿于立案到执行全过程。调解员在参与调解时需保持中立公正,尊重当事人意愿,并做好记录保存。此条强调了调解的重要性及其规范化操作。
第7.4条强调裁决阶段要注重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准确性。裁判文书制作要符合格式要求,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这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
第8.5条要求执行过程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生效判决得到实际履行。同时,要保护被执行人合法权益,避免超标的查封扣押等行为。这体现了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人性化考量。
第9.6条提出要运用信息化手段辅助“分调裁审执”全流程管理。通过建立电子卷宗系统、智能语音识别等技术应用,实现信息共享与高效协作。这反映了现代信息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广泛应用趋势。
综上所述,《DB 5113T 43-2024》为基层法院构建科学合理的“分调裁审执”工作机制提供了具体指引,对于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