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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酸性耕地条件下秸秆生态利用的技术要求、操作方法、管理措施及效果评价。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地区酸性耕地中秸秆的资源化利用与土壤生态环境改善活动。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Ecological Utilization of Straw in Acidic Farmland
中国标准分类号:B 7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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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501T 0029-2024《酸性耕地秸秆生态利用技术规程》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酸性耕地区域内秸秆资源的生态化利用过程。以下将对标准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了“酸性耕地”是指土壤pH值小于7.0且具有较高交换性铝离子含量的耕地。“秸秆生态利用”则指通过一系列技术手段,使秸秆成为改良土壤、提升地力的重要资源,同时避免环境污染。这些基础概念为后续的技术操作提供了理论依据。
其次,在技术要求中,特别强调了秸秆还田前需经过预处理,包括粉碎、堆沤等步骤,以确保其能够快速分解并释放养分。对于堆沤时间,规定不得少于30天,期间应保持适宜的湿度与通风条件,促进微生物活动,提高腐熟度。
另外,关于施用量,建议每公顷耕地施用的干秸秆量控制在3至5吨之间,具体数值需根据当地土壤类型及作物需求调整。此外,还需配合施加适量的氮肥,以弥补因秸秆分解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氮素缺乏问题。
在环境保护方面,标准指出任何秸秆处理方式都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防止出现二次污染。例如,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提倡采用机械化翻埋或覆盖的方式进行还田作业,减少粉尘排放。
最后,在监测与评估环节,要求定期检测土壤理化性质的变化情况,如有机质含量、pH值等指标,以便及时调整管理措施。同时鼓励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记录秸秆收集、运输、处理等全过程信息,实现全程可追溯。
综上所述,《酸性耕地秸秆生态利用技术规程》从多个维度规范了酸性耕地区域内秸秆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不仅有助于改善土壤结构,还能有效降低农业面源污染风险,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