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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运输、包装及接收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本文件适用于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采集、运输、接收及相关活动的机构和个人。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ransportation, Packaging and Receiving of Highly Pathogenic Microbial Samples
中国标准分类号:C46
国际标准分类号:11.1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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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4709-2023《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运输、包装及接收技术规范》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确保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在运输、包装和接收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病原微生物泄露或扩散,保障人员健康和社会安全。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样本采集与包装要求
标准第4.1条规定,样本采集应在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中进行,并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操作。样本容器应使用耐高压灭菌材料制成,确保密封性能良好。第4.2条指出,样本容器外部应标注清晰的标识,包括样本类型、数量、采样日期等信息,并明确标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警示标志。
二、样本运输要求
根据第5.1条,样本运输应采用专用运输工具,运输工具需具备防震、防撞功能,并保持恒温环境。第5.2条规定,运输过程中应配备至少两名押运员,押运员需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并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此外,运输路线应提前规划,避开人口密集区和敏感设施。
三、包装要求
标准第6.1条强调,样本包装必须符合三层包装系统要求:内层为直接接触样本的密封容器,中层为防水、防漏的保护性容器,外层为坚固的运输箱。第6.2条要求,每层包装都应有独立的密封装置,并在内外包装之间填充足够的缓冲材料以减少震动影响。
四、接收与验收
第7.1条规定,接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和资质。第7.2条指出,接收时应对样本包装完整性、标识准确性以及运输记录进行严格检查。如果发现包装破损或标识不清等情况,应立即停止接收并按照应急预案处理。
五、应急措施
标准第8.1条要求,所有参与样本运输的相关人员都应接受应急培训,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第8.2条规定,在发生意外泄漏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运输、包装及接收技术规范》从多个方面对样本管理提出了具体而严格的要求,这对于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相关机构和个人能够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共同维护良好的生物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