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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锅炉定期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程序、检验内容与方法、结果评定及报告。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使用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定期检验。
Title:Rules for Periodic Inspection of Boilers
中国标准分类号:F05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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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T 3983-2024《锅炉定期检验导则》是辽宁省地方标准,用于规范锅炉的定期检验工作。以下对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关于检验周期的规定:本标准要求在用锅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水压试验。这一规定旨在通过不同频率的检验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状态。
对于外部检验的内容和方法,标准指出应检查锅炉本体、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及附属设备的外观情况。特别强调要检查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以及是否存在泄漏现象。
内部检验方面,标准要求重点检查锅筒、集箱内壁是否有腐蚀、结垢或裂纹等情况。同时,还需对受热面管子进行宏观检查,必要时可采用无损检测手段进一步确认。
水压试验作为最严格的检验方式之一,标准明确指出试验压力应为锅炉设计压力的1.25倍(但不得低于0.2MPa)。试验过程中需观察焊缝、法兰连接处等部位是否有渗漏现象,并记录降压值以评估承压能力。
此外,标准还特别提到,在遇到特殊情况如停用超过一年后重新启用时,应按照内部检验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这体现了标准对特殊情况下锅炉安全性的高度重视。
这些规定的实施能够有效预防锅炉事故的发生,保障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