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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雄安新区公共建筑园区碳排放核算的基本原则、核算边界、核算方法及报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雄安新区范围内公共建筑园区的碳排放核算与报告。
Title:Carbon Emission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Public Building Parks in Xiongan New Area - Part 1: Public Building Park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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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31 T 068-2023雄安新区园区碳排放核算标准 第1部分:公共建筑园区》是针对雄安新区内公共建筑园区碳排放核算制定的一项地方性技术标准。该标准对园区范围界定、数据收集与核算方法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实现园区碳排放的科学管理提供了依据。
首先,关于园区范围的界定。标准明确指出,公共建筑园区应包括园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如办公楼、商业楼、文化体育场馆等。同时,还应涵盖园区内的交通系统、绿化景观以及能源供应系统。这种全面的范围界定确保了碳排放核算的完整性。
其次,在数据收集方面,标准要求建立完善的台账制度。台账需记录园区内各建筑物的基本信息、能耗情况、燃料使用量及排放因子等内容。此外,还需定期更新相关数据,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为了提高数据准确性,鼓励采用智能化监测设备实时采集数据,并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和分析。
再者,关于碳排放核算方法,标准提出了多种计算模型供选择。对于直接排放源,可直接测量或根据燃料消耗量乘以相应的排放因子来确定;而对于间接排放,则需要结合电力消费量和电网平均排放因子来进行估算。此外,还特别强调了对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关注,要求单独列出其排放量并分别核算。
最后,标准还规定了报告编制的要求。报告应当包含基本信息、核算结果、不确定性分析以及改进建议等内容。其中,不确定性分析部分尤为重要,它可以帮助识别潜在的风险点,并为后续优化提供方向。同时,报告还应附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等,以增强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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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