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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公务用车标识的样式、颜色、尺寸、位置及制作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云南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的标识管理。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Official Vehicles - Part 3: Ident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9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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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331/T 65.3-2024公务用车管理规范 第3部分:标识》是云南省地方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规定了公务用车标识的分类、样式、设置方式等内容。以下是对该标准中有关标识部分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明确了公务用车标识的定义,即为表明车辆用途和性质而设置的图形符号或文字说明。标识的主要作用是便于公众监督,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防止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
其次,关于标识的分类,标准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务标识,用于标明车辆属于公务用途;另一类是专用标识,适用于特定类型的公务车辆,如执法执勤车等。每种标识都有其特定的设计要求和适用范围。
再者,在标识样式的具体规定上,标准指出公务标识应包含“公务用车”字样及相应的图案,颜色建议采用蓝色背景搭配白色字体,以提高辨识度。专用标识则需根据实际用途添加特定标志,例如执法车可加入警徽图案。
此外,对于标识的设置方式,标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标识应当牢固安装于车辆前门两侧显眼位置,确保不影响驾驶视线的同时能够被清晰看到。同时,还强调了标识不得遮挡原有车牌号码,并且在更换车身颜色或者维修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标识完整性。
最后,标准还特别提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损坏公务用车标识,违者将依法处理。这不仅保障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也为公务用车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DB5331/T 65.3-2024公务用车管理规范 第3部分:标识》通过对标识种类、样式、设置等方面的具体规范,有效促进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有助于提升政府形象和社会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