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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总体设计、建筑防火、消防设施、电气防火、防烟与排烟等方面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防火设计。
Title:Fire Protection Design Code for Urban Rail Transit
中国标准分类号:P6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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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城市轨道交通防火设计规范》(DB3201/T 1198-2024)是南京市地方性技术标准,自2024年实施以来对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消防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以下选取其中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在总则部分强调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在于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防火安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其中第3.1.1条明确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结合南京地区特点提出更高要求。
对于车站建筑耐火等级,规范第5.1.1条规定地下车站主体结构应采用不低于一级耐火等级的设计,而地上车站主体结构则需达到二级以上耐火等级。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地下空间火灾蔓延不易控制的特点,要求更高的防护标准。
关于疏散设施设置,第6.2.1条指出每个站台层至少应有两个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并且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30米。此外,疏散通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5米,以确保紧急情况下乘客能够迅速撤离。
消防设施配置方面,第7.1.1条规定地下车站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以及气体灭火装置等多重防护措施。同时第7.2.1条还特别提到要在控制中心及变电所等重要场所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与车站监控室实现联动。
在电气设备防火上,第8.1.1条严格限制电缆桥架穿越防火分区时必须采取有效封堵措施,防止火势通过电缆井道蔓延。另外第8.2.1条建议选用低烟无卤阻燃型电线电缆材料,减少火灾时有毒有害气体释放量。
针对通风排烟系统,第9.1.1条要求车站公共区应按防烟分区划分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确保火灾发生后能及时排除烟气。而第9.2.1条则进一步规定排烟风机应具备耐高温性能,在280℃条件下仍能连续工作30分钟以上。
这些重点条款从建筑结构、疏散引导、消防设施到电气设备等多个维度全面覆盖了城市轨道交通防火设计的核心内容,为工程实践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