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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学校肺结核疫情的发现、报告、调查、处置和后续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的肺结核疫情防控工作。
Title:School Tuberculosis Epidemic Response Standard
中国标准分类号:C46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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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1/T 1484-2024《学校肺结核疫情处置规范》是上海市地方标准,于2024年实施。该标准对学校内肺结核疫情的发现、报告、处置和防控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肺结核疫情的发生与传播。以下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解读:
一、疫情发现与报告
根据标准第5.1条,学校应建立晨检制度,定期开展学生健康监测。一旦发现有学生出现咳嗽、咳痰超过两周或伴有咯血、低热、盗汗等症状时,应立即通知校医。校医需进一步核实症状并安排胸部影像学检查。第5.2条规定,一旦确诊为肺结核患者,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病例基本信息、发病时间及诊断结果等。
二、密切接触者筛查
标准第6.1条指出,在确认病例后,学校应配合疾控机构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全面筛查。密切接触者的定义包括同班同学、宿舍室友以及近期频繁接触的其他人员。筛查项目主要包括结核菌素试验(PPD)和胸部X光检查。对于PPD强阳性者还需进一步做痰涂片检查以排除活动性肺结核。
三、环境消毒与通风
第7.3条强调了教室、宿舍等重点区域的卫生管理措施。要求每日至少两次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每周使用含氯消毒剂对地面、桌椅表面等进行清洁消毒;在发现确诊病例后,应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四、健康教育与心理支持
依据第8.1条,学校应当组织师生学习有关肺结核防治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对于患病学生及其家属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服务,帮助他们正确认识疾病,积极配合治疗。此外,还鼓励健康的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以上是关于DB31/T 1484-2024部分内容的重点解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