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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青海省草畜平衡核算及评价的技术要求、方法和流程。本文件适用于青海省范围内草原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草畜平衡管理及相关活动。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alculation and Evaluation of Grass-livestock Bala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B5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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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3T 2298-2024草畜平衡核算及评价技术》是青海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草畜平衡核算与评价工作。以下为该标准中关键条款的深入解析:
1. 范围和适用对象
标准适用于青海省内草原地区草畜平衡核算与评价活动。明确了草原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评估对象包括天然草地、改良草地以及人工草地等不同类型的草原资源。
2. 草原生产能力计算方法
草原生产能力是指单位面积内可提供的饲草量。标准规定采用“生物量法”来估算草原生产力,即通过调查样方内的植物种类、高度、密度等参数,并结合多年观测数据,确定每种牧草的年均生物产量,再乘以相应覆盖度得出总产量。
3. 畜群结构与需求量核定
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饲养习惯等因素合理确定各类家畜的标准体重及其日均采食量。例如,成年羊的日均干物质采食量一般设定为2.5kg左右。同时需综合考虑繁殖母畜比例、幼仔存活率等情况调整实际需求量。
4. 草畜比计算公式
草畜比=草原理论载畜量/实际放牧牲畜数。其中,草原理论载畜量由上述草原生产能力除以单位牲畜所需饲料量得到。此指标用于衡量当前放牧强度是否超出草原承载极限。
5. 草畜平衡状态判定准则
当草畜比≥1时,表明草原处于或超过其承载能力;若草畜比<1,则说明存在超载过牧现象。对于后一种情况,应采取减少牲畜数量、轮牧休牧等措施恢复植被。
6. 数据采集与监测要求
强调建立长期稳定的监测网络,定期开展草地资源调查,记录相关气象因子变化趋势。同时鼓励运用遥感影像分析技术辅助现场核查,提高工作效率。
以上内容仅为部分重点解读,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