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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数据共享应用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数据分类与管理、共享流程、安全要求及监督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各级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在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工作中的规划、实施和管理。
Title:Work Specifications for Government Data Sharing and Appl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L7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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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4T 3001—2024《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工作规范》是山西省为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与高效利用而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将选取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该标准明确了政务数据共享的基本原则。根据第4.1条,数据共享应遵循合法合规、需求导向、统一标准、分级分类和安全可控的原则。这意味着在进行数据共享时,不仅要确保数据使用的合法性,还需依据实际业务需求来确定共享内容,并且要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对数据进行分类管理,同时在整个过程中保障数据的安全性。
其次,在数据采集环节上,标准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数据收集活动(见第5.1条)。具体而言,应当明确数据来源的合法性,确保数据采集过程透明公开,不得侵犯个人隐私或泄露敏感信息。此外,还应对数据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包括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等方面的要求。
再者,关于数据交换平台建设,标准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详见第6章)。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支持多种格式的数据传输协议;具备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以满足大规模并发请求;提供完善的身份认证机制以及访问控制策略等。这些措施旨在构建一个既开放又安全可靠的数据交换环境,促进跨部门之间的协作交流。
最后,在监督管理方面,标准强调了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性(参见第7章)。通过定期评估各参与单位的数据共享成效,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优化改进工作流程。同时鼓励采用新技术手段如区块链技术来增强数据可信度和可追溯性,从而进一步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总之,《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工作规范》从多个维度规范了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各个环节,对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