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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中心的建设要求、功能设置、运行机制和技术保障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各级行政执法指挥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Title: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Specifications for \"Integrated Administration and Law Enforcement\" Command Center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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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05/T 312-2024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是浙江省湖州市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行政执法指挥中心的建设和运行工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首先,在指挥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标准强调了指挥中心应具备独立的工作区域,并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如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以及网络通信设备。这确保了指挥中心能够高效地处理各类行政执法任务。例如,第4.1节明确指出:“指挥中心应设置独立且封闭的工作区,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其次,关于人员配置,标准要求指挥中心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体而言,每个班次至少需要两名值班人员,其中一名负责技术操作,另一名负责协调管理。此外,还应定期组织培训活动以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这部分内容在第5.2节中有明确规定:“指挥中心应配备不少于6人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再者,数据采集与共享机制也是本标准关注的重点之一。标准提倡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相关信息资源,并建立统一的数据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例如,第6.3节提到:“指挥中心应整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数据源,构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体系。”
最后,关于运行管理机制,标准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措施来保障指挥中心的有效运作。其中包括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以及加强监督考核等方面的内容。比如,第7.1节指出:“指挥中心需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说明书及绩效评估办法。”
综上所述,《DB3305/T 312-2024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为各地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依据。它不仅明确了硬件设施、人员结构等方面的要求,同时也对软件层面如数据管理和运行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助于提升整体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