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概(估)算的编制原则、内容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概(估)算的编制与审查工作。
Title:Compilation Regulations for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stima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Projects in Guizhou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Z0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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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在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概(估)算编制过程中,TGZWEA D01-2025《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概(估)算编制规定》作为最新发布的标准文件,对原有版本进行了多方面的优化与调整。本文将聚焦于新老版本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费用分类”这一条文的差异进行深入解读,分析其变化背景、具体调整内容及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指导。
新版本标准在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费用分类方面,相较于旧版进行了更细致的划分。旧版中,生态保护措施费用主要分为“水土保持措施费”、“生态修复措施费”和“环境监测与管理费”三大类,虽然基本涵盖了主要的环保支出项目,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分类模糊、适用范围不明确的问题。例如,“水土保持措施费”涵盖的内容较为宽泛,既包括施工期的临时防护措施,也涉及后期的长期治理工程,容易造成费用归类混乱。
新版本标准对此进行了细化,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费用划分为“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费”、“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费”、“环境监测与评估费”以及“生态补偿与恢复基金”四大类别。其中,“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费”专门用于涵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短期环境影响控制措施,如扬尘治理、噪声控制、废水处理等;“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费”则用于项目建成后实施的生态修复和功能恢复工作,如植被恢复、水体净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环境监测与评估费”则明确了日常监测、定期评估以及专项调查的费用归属;“生态补偿与恢复基金”则是新增内容,用于支持因工程建设导致的生态损失补偿及后续恢复工作的资金保障。
这一调整的意义在于,它提高了生态环境保护费用的可操作性和透明度,有助于在项目前期阶段更科学地进行预算编制,避免因分类不清而导致的资金浪费或漏项。同时,也为后期审计和绩效评估提供了更为清晰的依据。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结合项目的具体特点,合理划分各项费用的适用范围,避免简单套用标准分类;二是应加强与设计、施工、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费用测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三是对于新增的“生态补偿与恢复基金”,需提前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其专款专用,真正发挥其在生态保护中的作用。
综上所述,TGZWEA D01-2025在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费用分类上的调整,不仅体现了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水利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相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应充分理解并落实这些变化,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