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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的总体要求、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及验收报告编制。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内各类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验收工作。
Title:Regulation for Mine Ecological Restoration - Part 3: Project Accepta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Z 72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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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矿山生态修复规程 第3部分:工程验收》(DB34/T 4756.3-2024)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验收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首先,在验收准备阶段,标准要求施工单位应提交完整的竣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记录、质量检验资料以及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等。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所有相关数据和信息完整无缺,为后续验收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其次,在现场检查环节,标准特别强调了对植被恢复效果的评估。具体而言,需要检查植被覆盖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植物长势是否良好,以及是否存在病虫害等问题。此外,还需关注土壤改良的效果,比如土壤结构改善程度、肥力水平提升状况等。这些细节直接关系到生态修复的成功与否。
再者,关于水土保持设施的功能性测试,标准指出要进行排水系统通畅性试验及防洪能力验证。通过模拟降雨或实际降水条件下的运行测试,可以有效判断设施能否正常运作并满足预期功能需求。
最后,在综合评价部分,标准明确了由专业机构组成的验收小组负责最终评定工作。他们将根据上述各项指标进行全面考量,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给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只有当所有项目均符合要求时,才能认定为合格并通过验收。
总之,《矿山生态修复规程 第3部分:工程验收》通过对各个环节的具体规定,保证了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于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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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