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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工作原则、审查内容、审查程序、审查意见以及相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各级行政机关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Title:Work Specification for Legality Review of Major Administrative Decis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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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1180-2024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是江苏省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流程。以下将对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该标准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概念和范围。根据标准第3.1条,重大行政决策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决定。这一定义强调了决策的社会影响力和公共属性,为后续审查提供了基本框架。
其次,在审查程序上,标准第5章提出了明确要求。第5.2条规定了决策承办单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决策草案、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等。这是确保审查全面性的基础步骤。而第5.3条则指出审查部门应从主体资格、权限依据、内容合法性和程序正当性四个方面开展审查,这四个维度覆盖了合法性审查的主要考量因素。
对于具体审查内容,标准第6章进行了细化。例如第6.1条强调主体资格审查时要确认决策机关是否具有法定职权,第6.2条要求核实决策事项是否超越法定权限。这些条款有助于防止越权行为的发生。另外,第6.4条特别提到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等经济类决策,还需考虑其是否符合公平竞争审查的要求,体现了对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的关注。
此外,标准还注重审查过程中的沟通协调机制建设。第7章指出,在遇到复杂情况或存在争议时,审查机构可以组织专家论证会或听证会,并鼓励与决策承办单位保持持续沟通直至达成一致意见。这种开放式的处理方式有利于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
最后,标准强调了审查结果的应用。按照第8章的规定,所有经过合法性审查的决策都应当形成书面报告,作为档案保存备查。如果发现存在违法情形,则不得提交审议;若仅存一般性瑕疵,则需提出修改建议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综上所述,《DB32/T 1180-2024》通过系统化的制度设计,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科学合理的合法性审查路径,对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