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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中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管理流程、存储要求、使用要求、记录与追溯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内各类养老机构对老年人自带药品的管理工作。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Self-brought Medicines of the Aged in Elderly Care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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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6/T 1956-2024《养老机构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规范》是江西省发布的关于养老机构内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的地方标准。这一标准为养老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以确保老年人自带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规范管理。
首先,标准中明确了老年人自带药品的定义,即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时自行携带用于治疗自身疾病的药物。这表明,这些药品是个人专属,与养老机构提供的常规医疗服务有所区别。
其次,标准要求养老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这包括设立专门的药品管理区域,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如药柜、冷藏设备等,并由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同时,还应制定详细的药品接收、储存、分发和记录流程,确保每一步都符合安全规范。
第三,关于药品的接收环节,标准强调了严格的审核程序。养老机构在接收老年人自带药品时,需要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信息,并与老年人或其家属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此外,还需检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变质等情况。
第四,在药品储存方面,标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例如,需按照药品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妥善存放,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对于需要冷藏的药品,应放置于冰箱内,并定期监测温度;过期或变质的药品应及时清理销毁。
第五,关于药品分发,标准规定养老机构应当根据医生开具的处方或者医嘱来发放药品,并做好详细的记录。每次分发时都要核对药品信息,确保给正确的老人服用正确的药物。同时,还应观察老人服药后的反应,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处理。
最后,标准还特别提到应急措施。当发生突发状况时,比如药品短缺或者其他紧急情形下,养老机构应有相应的应急预案,保证能够及时采取行动保障老人健康权益。
综上所述,《养老机构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规范》通过一系列细致的规定,从制度建设到具体操作层面都给出了明确指引,有助于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保护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