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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职业健康监护的基本要求、内容、程序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
Title:Work Specifications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Surveilla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C4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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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4779-2024《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规范》是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这明确了标准的适用对象,即所有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都应遵循此规范。
2. 术语和定义
- 职业健康监护:指通过定期健康检查等方式,评估劳动者健康状况与职业病危害因素之间的关系,以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 职业禁忌证:指某些疾病或身体条件,使劳动者在特定职业环境中工作时会增加健康风险。例如,患有严重慢性呼吸道疾病的人员不宜从事粉尘作业。
3. 组织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具体实施。同时,需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4. 健康检查
- 上岗前检查:新录用员工必须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确认其是否适合从事相关岗位。
- 在岗期间检查:定期对在职员工进行体检,监测其健康变化情况。
- 离岗时检查:劳动者调离原岗位或终止劳动合同前,需进行全面健康评估。
5. 档案管理
所有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应妥善保存,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这些档案至少要包括每次健康检查的结果、诊断意见以及处理建议等内容,以便日后查阅。
6. 应急处置
当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或其他紧急情况时,用人单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劳动者安全,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后续处理工作。
以上内容仅为标准部分内容的简要概述,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深入理解和灵活运用。希望上述解读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遵守这一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