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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江苏省苏州市城乡容貌的基本要求、管理内容和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苏州市范围内城乡容貌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评价。
Title:Urban and Rural Appearance Standard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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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05/T 1109—2024城乡容貌标准》是苏州市针对城乡容貌管理制定的一项地方性技术规范。该标准从市容环境、设施设备、绿化景观等多个维度对城乡容貌提出了具体要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在市容环境方面,标准规定了道路清扫保洁的频次和质量要求。例如,主干道应实行机械化清扫,每天至少清扫两次,并保持路面整洁无杂物。对于公共场所如公园、广场等,则需确保垃圾箱设置合理且定期清运,避免垃圾满溢现象发生。
设施设备方面,标准强调了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的规范性。要求广告牌匾不得遮挡建筑物原有结构,同时需符合城市整体风貌协调原则。此外,还对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等基础设施提出了明确的数量配置及卫生维护标准。
绿化景观部分,标准提倡因地制宜开展绿化美化工作。建议城市中心区域以乔木为主打造绿荫大道,而在居民区则宜选用开花植物增加视觉美感。同时,还特别提到古树名木保护措施,要求建立档案并采取相应防护手段。
这些条文体现了苏州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在现代化城市管理中的独特考量,既注重提升城市形象又兼顾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通过严格执行本标准,可以有效改善城乡面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