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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中药品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流程、质量控制及服务规范。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各级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工作。
Title:Medical Institution Pharmaceutical Management and Pharmacy Services - Part 4-11-3: Pharmaceutical Managem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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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中,药品管理是核心内容之一。今天我们要聚焦于TCHAS标准中的一个重要变化——关于药品验收环节的规定。
在新版标准中,对于药品验收的要求更加细化和严格。例如,在旧版标准中,仅要求对药品进行基本的质量检查,而在新版标准里,明确规定了需要记录每一批次药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以及运输过程中的温度监控数据。这一改变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药品在整个供应链中的质量可控性,从而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具体应用时,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验收流程,配备必要的温湿度监测设备,并且培训相关人员熟悉新的验收标准。每次接收药品时,不仅要核对数量和规格,还必须仔细检查上述提到的各项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如果发现任何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批药品,并向供应商反馈问题。
此外,医疗机构还需要定期回顾和更新其内部操作程序,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标准要求。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有效提高药事管理水平,为患者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