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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基本要求、组织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活动。
Title:Code for Green Construction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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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程》(DB22/T 5091-2014)是吉林省地方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基本要求、管理措施及技术措施等内容。以下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在基本要求部分,规程强调了绿色施工应遵循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例如,第3.1.1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这意味着施工单位需要从组织架构上确保绿色施工理念贯穿整个项目周期。
在管理措施方面,第4.2.1条规定,“施工现场应设置废水回收利用设施。”这表明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考虑水资源的循环使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同时,第4.3.1条指出,“施工现场应采取扬尘控制措施。”这对于改善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技术措施方面,第5.1.1条规定,“建筑材料的选择应优先选用可再生材料或本地材料。”这一规定有助于降低运输成本并减少碳排放。另外,第5.2.1条提到,“应采用节能型机械设备。”这不仅能够节省能源消耗,还能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规程还特别关注废弃物处理,如第6.1.1条规定,“建筑废弃物应及时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有效的废弃物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并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程》通过一系列具体的规定指导建筑工程实施更加环保、高效的施工方式,对于推动建筑行业的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