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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水稻生产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技术要求,包括术语和定义、使用原则、施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水稻种植过程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科学合理使用。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the Use of Plant Growth Regulators in Rice Produc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B 6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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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2/T 1317-2024《水稻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技术规程》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水稻种植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合理使用,保障水稻产量和品质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疆地区水稻生产过程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选择、配制、施用及其田间管理。这明确了标准的应用场景,即仅限于新疆地区的水稻种植,并且强调了从选择到使用的全过程都需遵循此规程。
使用原则
标准指出,在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时应遵循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原则。这意味着在选择和使用调节剂时,不仅要确保其对人体健康无害,还要保证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并且成本效益比合理。此外,还特别提到要优先选用高效低毒的产品,以减少环境污染。
药剂选择与质量要求
根据标准的规定,所使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要有明确的产品登记证号。同时,药剂的质量应当稳定可靠,不得含有任何可能影响作物正常生长或危害人体健康的成分。对于新开发的产品,则需要经过严格的试验验证后才能投入使用。
施用方法
关于具体的施用方式,标准给出了详细的指导:
- 喷雾法:这是最常见的施用手段之一,要求均匀覆盖整个植株表面;
- 浸种处理:适用于种子萌发前的预处理,有助于提高出苗率;
- 滴灌施肥结合:通过灌溉系统将药液直接输送到根部附近,这种方法可以提高吸收效率并降低浪费;
- 土壤处理:将药剂混入土壤中,适合那些需要长期作用的场合。
安全间隔期
安全间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药至收获之间的时间长度,目的是为了确保农产品中的残留量低于允许水平。标准中明确规定了不同种类调节剂的安全间隔期,例如某些品种可能需要等待至少15天以上才能采收。
注意事项
最后,标准提醒使用者注意以下几点:
- 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上的剂量操作,切勿超量使用;
- 避免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
- 妥善保管好未使用的药剂,防止儿童接触;
- 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综上所述,《水稻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技术规程》不仅为新疆地区的农民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指导方案,同时也促进了当地农业可持续发展。希望广大从业者能够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