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中土地资源部分的技术要求、工作流程和成果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的清查工作。
Title: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the Inventory of Publicly-Owned Natural Resources Assets Part 1: Land Resour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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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 第1部分:土地资源》(DB15/T 3404.1—2024)是内蒙古自治区发布的关于土地资源清查的技术规范。该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土地资源的调查与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的基本原则、技术流程、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及成果表达等内容。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内全民所有的土地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术语和定义
- 全民所有土地资源:指国家拥有所有权的土地资源,包括国有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
- 清查单元:为便于管理和统计,在一定范围内划定的基本单位,用于承载各类土地资源信息。
技术要求
# 数据采集
1. 基础资料收集:应充分收集已有土地调查成果、遥感影像数据、地理国情普查资料等相关数据。
2. 现场核查:对于难以通过遥感手段获取的信息,需进行实地勘查验证,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 数据处理
- 使用统一的标准软件平台对采集的数据进行预处理,包括坐标转换、格式统一等操作。
- 应用GIS技术建立数据库模型,实现多源异构数据的有效整合。
# 成果表达
- 清查成果应以地图形式展现,地图比例尺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但不得低于1:10000。
- 提供详细的文字说明文档,解释数据来源、处理方法及结果分析等内容。
特别注意点
1. 在进行土地分类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避免主观臆断或随意更改分类标准。
2. 对于跨区域的土地资源,要明确权属界限,防止重复计算或遗漏。
3. 定期更新数据库内容,保持信息的时效性。
以上就是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 第1部分:土地资源》中部分内容的深入解析。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