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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控制及改进。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机构。
Title:Human Resources Service Specification - Part 9: Management Services for Personnel Files of Mobile Personnel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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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01T 0101.9—2024《人力资源服务规范 第9部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档案接收与转递
标准要求服务机构在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时,必须遵循“谁接收、谁负责”的原则。这意味着一旦档案被接收,服务机构就需对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此外,档案的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派专人送取的方式进行,确保档案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性。
二、档案整理与保管
对于档案的整理工作,标准强调了分类归档的重要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按照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类别进行分类,并且每个类别的文件都应当有序排列。在保管方面,要求档案库房必须具备防火、防潮、防盗等功能,同时定期检查档案的状态,防止档案受到损坏。
三、信息化管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标准也提出了档案管理信息化的要求。服务机构需要建立和完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档案信息的电子化存储与查询。这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还便于档案信息的共享与利用。同时,系统应当具备数据备份功能,以防止因意外情况导致的数据丢失。
四、保密制度
鉴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涉及个人隐私,标准特别强调了保密制度的建设。服务机构应制定详细的保密规定,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签订保密协议。并且,在档案查阅、借阅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程序,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档案内容。
五、服务质量监督
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标准还设立了服务质量监督机制。一方面,服务机构内部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另一方面,接受外部监管机构的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鼓励服务对象参与评价,收集反馈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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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