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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技术可行性评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工作程序、评估内容、方法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内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技术可行性评估工作,其他地区可参考使用。
Title: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Technical Feasibility of Groundwater Remediation at Contaminated Site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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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1/T 2629-2024 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技术可行性评估规范》是河南省发布的关于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的一项地方标准。以下将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在标准的第3章“术语和定义”中,明确提出了“地下水修复”的概念,即通过物理、化学或生物等手段去除或减少地下水中污染物的浓度或总量,以达到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的目的。这一定义为后续的技术评估提供了基础框架。
第5章“评估内容”强调了评估应包括污染识别、修复目标设定、修复技术筛选及经济性分析等多个方面。例如,在污染识别阶段,要求全面调查污染源、迁移路径以及受体,确保修复目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6章“评估方法”指出,技术评估需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定性评估主要依据专家经验判断,而定量评估则需要建立数学模型来预测不同修复技术的效果。特别是对于复杂场地,推荐使用数值模拟方法来评估长期效果。
第7章“评估程序”规定了从初步筛选到最终决策的具体步骤。首先是对现有修复技术进行全面了解并列出候选名单,然后进行实验室小试验证其有效性,接着在现场试验中进一步确认其适用性,最后根据综合评价结果选定最佳方案。
第8章“报告编制”要求评估报告必须涵盖项目概况、评估过程、结论与建议等内容,并且要附上详细的附件资料。报告应当清晰准确地表达各项数据和信息,便于相关方理解和采纳。
以上是对该标准部分关键条款的深入解析,旨在帮助从事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工作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此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