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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视力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评估的术语和定义、评估原则、评估流程、评估内容及方法、评估结果处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视力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评估工作,为相关机构和服务人员提供指导。
Title: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Basic Assistive Devices Adaptation for Visually Impaired Pers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C04
国际标准分类号: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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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07/T 2020—2024视力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评估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为视力残疾人的辅助器具适配提供科学、系统的评估方法。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评估原则
标准明确指出,评估工作应遵循客观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三大原则。这意味着在对视力残疾人进行辅助器具适配时,必须基于真实的数据和情况,运用专业的知识和技术手段,确保所选器具能够切实满足使用者的实际需求。例如,在初次接触视力残疾人时,评估人员需要通过详细的访谈了解其日常生活习惯、活动范围以及具体的视觉障碍程度,从而制定个性化的评估方案。
评估内容与方法
标准中特别强调了评估内容应当包括视力功能检查、生活环境分析及个人偏好调查三个方面。其中,视力功能检查是基础环节,它要求使用标准化的视力测试工具来准确测量视力残疾者的残余视力水平,并记录下视野范围、对比敏感度等具体参数。生活环境分析则侧重于考察使用者居住环境中的光线条件、空间布局等因素,这些都会影响辅助器具的效果。而个人偏好调查则是为了尊重个体差异,充分考虑使用者对于颜色、材质等方面的特殊喜好。
辅助器具选择标准
在辅助器具的选择上,标准提出了明确的标准:首先,所选器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其次,器具的功能设计需与评估结果相匹配,即能够有效弥补视力缺陷带来的不便;最后,还应考虑到经济成本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平衡。比如,当面对低视力儿童群体时,推荐使用放大镜或电子助视器这类轻便易携带且价格相对较低的产品;而对于完全失明者,则可能需要导盲犬或者智能导航设备等更为复杂但功能强大的解决方案。
培训与指导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还专门设立了关于培训与指导的相关条款。它要求在完成初步评估后,由专业技术人员向视力残疾人及其家属讲解如何正确使用选定的辅助器具,并定期开展后续跟踪服务,及时调整优化配置方案。这一步骤至关重要,因为即使是最合适的器具如果没有得到恰当的应用,也可能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综上所述,《DB3207/T 2020—2024视力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评估规范》不仅为视力残疾人提供了更加公平合理的康复机会,也为社会各界参与无障碍建设树立了标杆。通过严格执行这一标准,可以有效提升我国视力残疾人群体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