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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商场、市场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具体内容及实施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范围内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Title: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Four Fire Safety Capabilities in Shopping Malls and Market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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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488-2010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是一项专门针对商场和市场消防安全管理的地方标准。这项标准提出了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的四个核心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首先,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是基础。标准中明确规定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例如,营业期间要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
其次,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至关重要。商场市场应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在发生火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控制火势。标准要求员工掌握基本的灭火技能,熟悉消防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在发现火情后立即报警并采取初步灭火措施。
再者,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直接关系到人员的生命安全。商场市场必须制定详细的疏散预案,明确疏散路线和集合地点,并定期组织演练。当发生紧急情况时,管理人员需保持冷静,有序引导顾客和工作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避免恐慌导致踩踏事故的发生。
最后,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有助于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商场市场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让每位员工都了解火灾的危害性以及如何预防火灾。同时,还应该利用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大众的防火意识。
总之,《DB22/T 488-2010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为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原则和技术要求,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商场市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不断提升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