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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出租汽车企业安全运营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及评价报告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出租汽车企业的安全运营评价工作。
Title:Safety Operation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Transportation Enterprises - Part 10: Taxi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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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4/T 1977.10—2024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运营评价规范 第10部分:出租汽车企业》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的关于出租汽车行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 5.3 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出租汽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等。其中,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企业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还能在事故发生时迅速定位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 6.1.1 驾驶员准入条件
驾驶员作为出租汽车服务的核心环节,其资质直接关系到乘客的安全。本标准明确规定了驾驶员需具备有效的从业资格证、无重大交通违法记录以及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等基本条件。此外还强调了驾驶员培训的重要性,要求企业定期组织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以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 8.2 技术状况检查
为了保障车辆运行安全,本标准提出了定期开展技术状况检查的要求。具体包括对车辆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灯光信号装置等关键部件进行全面检测维护,并记录每次检查结果存档备查。只有当所有项目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后方可投入运营。此举旨在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故障隐患,避免因设备老化或维护不当引发交通事故。
### 9.2 应急响应机制
建立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对于处理各类突发情况至关重要。根据本标准的规定,出租汽车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涵盖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多种情形下的应对策略。同时还需要配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活动来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启动响应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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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