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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生态气候舒适度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计算方法及评价流程。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生态气候舒适度的评价及相关研究工作。
Title:Guidelines for Ecological Climate Comfort Evalu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Z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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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3/T 425—2024 生态气候舒适度评价指南》是深圳市地方标准,该标准为生态气候舒适度的评价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方法。以下是对部分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明确了“生态气候舒适度”是指在特定的自然环境条件下,人类感受到的热舒适、空气品质舒适以及心理舒适等综合感受的程度。这一定义强调了舒适度不仅与物理环境有关,还涉及人的主观感受。
**评价指标体系**
标准规定了生态气候舒适度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三个主要方面:热环境、空气质量和心理环境。其中热环境主要包括温度、湿度、风速等参数;空气质量则关注PM2.5浓度、CO2浓度等;心理环境则是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获取人们的情绪状态和满意度。
**评价方法**
对于每个评价指标都有相应的计算公式或评估标准。例如,关于温度的舒适度评价,标准提出了使用有效温度(ET)来衡量人体对外界温度的感受。ET值越高表示越热,反之则越冷。此外,标准还建议采用等级划分法对结果进行分类,通常分为非常不适、不适、适中、舒适、非常舒适五个等级。
**案例分析**
假设某区域的温度为25°C,相对湿度为60%,风速为3m/s。根据标准提供的公式计算得出该地区的有效温度约为24°C,在适中的范围内。如果同时检测到PM2.5浓度低于25μg/m³且CO2浓度小于800ppm,则可以初步判断此地具有较好的生态气候舒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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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