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陆域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技术要求、方法和流程,包括核算范围、指标体系、数据采集与处理、价值评估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陆域自然资源资产的核算工作及相关管理活动。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errestrial Natural Resources Asset Account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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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陆域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技术规范》(编号:DB4403/T 430—2024)是一部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的指导性技术文件,旨在规范深圳市范围内陆域自然资源资产的核算工作。以下将对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核算范围与对象
该标准明确规定了核算的对象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以及矿产资源等四大类自然资源。对于每种资源的具体内容和边界也做出了明确划分,例如土地资源不仅涵盖城市用地还包含农用地及未利用地;水资源则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两大类,并进一步细化到具体的水体名称或区域。这种详细的分类有助于确保数据采集时能够全面覆盖而不遗漏任何部分。
数据收集方法
在数据收集方面,强调了采用多种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获取信息。比如可以通过遥感影像分析来确定土地利用现状;利用水文监测站点记录水量变化情况;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植被生长状况等。同时要求所有数据来源必须具有权威性和可靠性,避免因信息失真而导致错误结论。
核算法则
关于具体如何计算各类自然资源的价值量,标准提出了相应的公式模型。以森林资源为例,其价值主要考虑木材蓄积量、碳汇功能等因素,并给出了相应的计算公式。这些公式基于长期研究结果制定而成,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实际情况。此外,还特别指出当存在跨年度变化时需要调整参数重新评估。
报告编制要求
最后,在报告编制环节中,强调了格式统一的重要性。无论是表格形式还是文字描述都应当遵循固定的模板,以便于后续查阅对比。另外,还要求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原始数据记录单、现场照片等作为佐证。
总之,《陆域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技术规范》为深圳市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有助于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