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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的基本要求、检查内容、检查方法、质量评定及验收流程。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内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成果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
Title:Rural Real Estate Unified Immovable Property Rights Confirmation and Registration Achievements Quality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59
国际标准分类号:07.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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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4/T 4718-2024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成果质量检查验收规范》是安徽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成果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成果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这明确了标准的地域性和业务范围,确保了工作的针对性。
2. 术语和定义
- 标准对“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等术语进行了明确界定。例如,“房地一体”是指将房屋及其所占土地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权利确认和登记的过程。这些定义为后续工作的具体实施提供了清晰的概念框架。
3. 检查内容与方法
- 检查内容包括权属调查、地籍测量、数据库建设等方面。其中,权属调查要求核实权利人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地籍测量需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技术手段进行实地测绘;数据库建设则强调数据完整性、一致性和安全性。
- 对于检查方法,标准提倡采用内外业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内业主要通过资料审查和技术审核完成;外业则需要实地核查以验证资料的真实性。
4. 验收程序
- 验收程序分为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两个阶段。初步验收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组织完成,并提交相关材料至验收委员会。最终验收由验收委员会负责,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档、现场抽查等多种形式综合评定。
5. 质量评价标准
- 质量评价采用百分制评分法,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各项指标权重分配合理,如权属调查占比30%,地籍测量占比40%,数据库建设占比30%。此外,还特别指出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的情况将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6. 问题处理机制
- 如果在检查或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应按照“谁产生、谁整改”的原则及时纠正。对于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需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后再行复核。
以上是对DB34/T 4718-2024中部分重要条款的深度解析,希望能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