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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旗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内容要求、成果形式和技术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旗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Title:Compi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Territorial Spatial Planning Part 1: County-level General Plann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53
国际标准分类号:07.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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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3367.1—2024《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范 第1部分:旗县级总体规划》是内蒙古自治区发布的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地方标准。以下选取其中几个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该标准明确要求旗县级总体规划应当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这意味着在编制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资源状况、生态环境条件以及土地利用的合理性。例如,在进行城镇建设时,要避免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敏感区域,确保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
其次,关于城镇体系布局这一部分,标准指出应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这不仅包括确定中心城区的位置和发展方向,还涉及对其他建制镇的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做出科学规划。合理的城镇体系有助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高整体经济社会效益。
再者,标准强调了历史文化保护的重要性。在编制过程中,需要全面调查区域内具有历史价值的文化遗产,并将其纳入规划内容中加以保护。同时,还要注重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通过适当的开发利用来增强地方特色,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
此外,对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标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比如交通网络规划要结合实际情况优化路网结构,加强与周边地区的互联互通;水利设施建设则需考虑防洪排涝功能,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能源供应系统设计上也要体现节能环保理念,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本标准特别重视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在规划编制全过程中,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使最终成果能够更好地反映民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向往。
综上所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范 第1部分:旗县级总体规划》为旗县级政府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方向指引和技术支持。通过遵循这些原则和方法,可以有效提升规划质量和实施效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