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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基本原则、规划布局、功能设置、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Title: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Village-level Comprehensive Service Facilit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2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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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规范》(DB62/T 4865-2023)是甘肃省发布的关于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这一标准对于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村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将从选址布局、功能设置和设施配备三个方面对标准中的关键内容进行深度解读。
一、选址与布局
标准中明确规定,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的选址应遵循“方便群众、利于管理”的原则。具体要求包括:首先,选址需考虑交通便利性,确保村民能够便捷地到达;其次,要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和洪涝灾害威胁区域,保障安全;再次,周边环境应当整洁安静,避免受到工业污染或噪音干扰。此外,还强调了与村内其他公共建筑之间的协调性,比如学校、卫生室等,以形成完整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功能分区与设置
该标准对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的功能分区做了细致划分,并提出了相应的配置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办公服务区:这是村级组织日常工作的核心区域,面积不得小于总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一。区域内应设有接待窗口、会议室以及档案室等功能房间。其中,接待窗口需采用开放式设计,便于工作人员与村民互动交流。
2. 文化娱乐区:旨在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至少包含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厅两部分。图书阅览室藏书量不低于2000册,涵盖政经类、科普类等多种类型书籍;而多功能活动厅则可作为文艺演出、教育培训等活动场所使用。
3. 便民服务区:主要服务于村民日常生活需求,如邮政代办点、金融服务点等。这些服务点不仅方便了村民办理业务,也促进了城乡资源对接。
4. 健身休闲区:为满足村民健康锻炼的需求,规定每百户应配备不少于20平方米的户外健身场地,并配备适量的健身器材。
三、设施配备
在设施配备上,标准特别注重实用性和可持续发展。例如,在能源供应方面提倡优先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信息网络覆盖上要求实现光纤到村,确保宽带接入率达到95%以上;同时,为了提高应急响应能力,还要求每个村级综合服务设施都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及物资储备。
综上所述,《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规范》(DB62/T 4865-2023)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与设计,旨在构建一个集政务办理、文化娱乐、便民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从而有效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