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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陕西省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消毒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本文件适用于陕西省范围内的各类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车站、机场、酒店、餐厅等场所的疫情防控消毒工作。
Title: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COVID-19 Prevention and Control Disinfection - Part 1: Public Places (Trial)
中国标准分类号:C46
国际标准分类号: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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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101T 3074.1-2020《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技术指南 第1部分:公共场所(试行)》是云南省地方标准,为指导公共场所科学、规范地开展疫情防控消毒工作提供了依据。以下是对该标准中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各类公共场所如商场、超市、车站、学校等的预防性消毒。明确了标准的应用场景和对象,确保在不同类型的公共场所都能得到有效的防控措施。
二、术语和定义
1. 消毒: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的过程。
2. 预防性消毒:在未发现明确传染源的情况下,为了防止疾病传播而采取的消毒措施。
三、基本要求
1. 各类公共场所应建立健全消毒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消毒工作。
2. 使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消毒产品,并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
3. 消毒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正确的消毒方法和技术。
四、消毒方式与频次
1. 空气消毒: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的方式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可使用紫外线灯或其他空气消毒设备进行消毒。
2. 物体表面消毒:对门把手、电梯按钮、扶手等高频接触部位每日至少清洁消毒两次;对于地面、墙面等大面积区域,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消毒频率。
3. 地面及墙面消毒:可选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500mg/L-1000mg/L)擦拭或喷洒处理。
五、特殊场所消毒
针对医疗机构、公共交通工具等特殊场所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例如,在医疗机构内,除了常规的环境清洁外,还需特别注意医疗废物处置以及医护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更换频率等细节问题。
六、应急响应
当出现疑似病例或者确诊病例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加强现场管控并实施终末消毒。终末消毒应当由专业队伍完成,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七、监测评估
定期对各公共场所内的空气质量、微生物污染水平进行检测评价,及时调整优化消毒方案,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以上内容仅为部分摘录与解析,具体条款请参照原文执行。希望本指南能够帮助相关单位和个人更好地理解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