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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非机动车停放设施建设及管理的总体要求、规划与设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以及监督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城市非机动车停放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Title: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Urban Non-motorized Vehicle Parking Facilit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 45
国际标准分类号:9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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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01/T 494-2023 城市非机动车停放设施建设及管理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城市非机动车的停放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以下将对一些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总则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范围内非机动车停放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及其后续管理活动。明确了适用范围和目标,确保所有相关工作都有章可循。
设施规划与设计
# 选址要求
第5.1条规定了非机动车停放设施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优先考虑人流密集区域如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并且要避开消防通道和无障碍设施。这一规定强调了便利性和安全性并重的原则。
# 面积标准
根据第5.2条,每辆非机动车所需最小占地面积为2平方米,对于集中停放点则需按照实际需求增加相应面积。此条款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避免因空间不足导致乱停乱放现象的发生。
施工质量控制
# 材料选择
第6.1条指出所有用于建造非机动车停放设施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且具有良好的耐久性和抗腐蚀性能。这不仅关系到设施本身的使用寿命,也影响到使用者的安全感。
# 安装调试
第6.2条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在完工后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各项功能正常运作。同时建议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过程,提高透明度与公信力。
运营维护
# 日常巡查
第7.1条规定运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设施损坏、卫生状况不佳等情况。通过建立健全巡查机制可以有效延长设施使用寿命,提升服务质量。
# 维修保养
第7.2条明确了维修保养工作的具体内容及频率,例如每月至少一次全面清洁,每半年一次结构安全评估等。这样做既能保持良好外观又能预防潜在隐患。
监督管理
# 检查考核
第8.1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对辖区内非机动车停放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并定期组织考核评比活动。通过外部监督促使各方主体履行职责,共同促进事业发展。
# 投诉处理
第8.2条建立了完善的投诉处理流程,明确指出任何个人或组织若发现违反本标准的行为均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设立畅通便捷的反馈渠道有利于快速解决问题,增强公众满意度。
综上所述,《DB1301/T 494-2023》从多个层面系统地规范了城市非机动车停放设施的相关事宜,为构建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