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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建设要求、运行管理规范及服务质量评价。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Title: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Veterans Service Centers (St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0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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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4T 0312-2023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运行管理规范》是西藏自治区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以下选取了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关于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标准要求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应根据服务对象数量合理设置机构,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其中,县级服务中心应至少配备3名专职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服务站至少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村(社区)服务站点至少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同时,所有工作人员都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服务意识,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
二、关于场地设施
标准规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应拥有独立的工作场所,面积应与服务对象规模相适应。具体要求为:县级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乡镇(街道)服务站不少于100平方米,村(社区)服务站点不少于30平方米。此外,服务中心(站)还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如计算机、打印机、档案柜等,以及用于开展活动的会议室或多功能厅。
三、关于服务内容
标准明确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政策咨询、就业创业指导、困难帮扶、权益维护、走访慰问等。其中,政策咨询应涵盖国家和地方有关退役军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就业创业指导则需提供职业规划、技能培训、岗位推荐等服务;困难帮扶要重点关注生活困难、医疗救助等方面;权益维护应协助解决退役军人在权益保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走访慰问则是对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定期联系和关怀。
四、关于运行机制
标准强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工作流程、考核评价、投诉处理等。同时,要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上下级之间信息互联互通。此外,还应设立意见箱或电子邮箱,广泛收集退役军人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五、关于监督评估
标准指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制度执行情况、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DB54T 0312-2023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运行管理规范》从多个方面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助于提升服务水平,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