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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盐碱地绿芦笋无公害生产的产地环境、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及采收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盐碱地区域内绿芦笋的无公害生产。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Non-polluted Production of Asparagus in Saline-alkali Land
中国标准分类号:B 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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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盐碱地绿芦笋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DB1309/T 168-2015)是针对河北省沧州市地区盐碱地环境特点制定的技术标准。以下为该标准中几个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1. 土壤改良
根据标准要求,种植前需对土壤进行改良处理。具体措施包括:施加有机肥,每公顷用量不少于30吨;使用石灰调节pH值至适宜范围6.0-7.0之间;同时结合深翻耕作改善土壤结构。这些操作能够有效降低土壤盐分含量并提高养分供给能力。
2. 品种选择与育苗
推荐选用耐盐碱能力强且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绿芦笋优良品种。育苗时应采用穴盘育苗技术,确保幼苗健壮生长。播种时间为春季或秋季,具体时间依据当地气温变化而定。每穴播种子数量控制在2-3粒左右,并保持适当的行间距以利于后续管理。
3. 田间管理
在田间管理方面,需注意合理密植、适时追肥以及病虫害防治等环节。建议株距保持在40厘米以上,行距则为80-100厘米;整个生长期需追施氮磷钾复合肥料两次以上;同时定期巡查田块,一旦发现病虫害迹象立即采取生物或物理方法进行防控。
4. 采收标准
当绿芦笋嫩茎高度达到20厘米左右时即可开始采收。采收期一般从每年4月下旬持续到9月中旬结束。每次采收后要及时清理田间残余物,并做好记录以便后续跟踪观察。
以上内容基于DB1309/T 168-2015中的核心要点进行了阐述,希望能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项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