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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废弃物处理的服务要求、服务流程、质量控制及评价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组织或个人在进行废弃物处理服务时的相关活动。
Title:Agricultural Socialized Service - Waste Disposal Service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B4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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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废弃物处理服务规范》(DB15/T 3312—2024)是内蒙古自治区发布的关于农业废弃物处理的重要技术规范。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该标准明确了废弃物处理的基本原则。在第3.1条中提到“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这意味着在处理农业废弃物时,不仅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还要尽可能将其转化为可利用的资源,并确保最终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这一原则贯穿于整个废弃物处理过程,指导着所有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技术选择。
其次,在废弃物分类方面,标准在第4.1条指出“根据废弃物性质分为有机废弃物和非有机废弃物两类”。这种分类方法有助于更有效地制定针对性的处理方案。例如,对于有机废弃物可以通过堆肥等方式实现资源化利用,而非有机废弃物则需要采取专门的技术手段进行安全处置。
再者,标准特别强调了废弃物收集环节的重要性。按照第5.1条的规定,“收集容器应具有防渗漏功能并标识清晰”。这不仅是为了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也是为了便于后续的分拣与处理工作。同时,还要求建立完善的收集记录制度,以备追溯和管理之需。
此外,关于处理设施的要求也在标准中有明确规定。依据第6.1条,“处理设施应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且符合环保要求”。这意味着无论是建设新的处理设施还是改造现有的设施,都必须经过严格评估,确保其能够满足实际需求并且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构成威胁。
最后,标准还关注到了废弃物处理后的跟踪监测问题。第7.1条规定,“处理完成后应对结果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这样做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为改进措施提供依据,同时也增强了公众对废弃物处理工作的信任度。
综上所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废弃物处理服务规范》从多个角度出发,为农业废弃物的有效管理和科学处理提供了全面指导。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不仅可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还能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