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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食品经营(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用要求,包括基本要求、人员管理、过程控制、追溯体系、自查与报告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内从事食品销售的企业及单位。
Title: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Food Safety Responsibility Implementation in Food Operation (Sales)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XK 045
国际标准分类号:6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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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 3406T 015—2023食品经营(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用要求》是针对食品销售企业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以下是对其中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首先,该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这意味着企业需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这些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履行其职责。
其次,标准强调了进货查验制度的重要性。企业必须严格审核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并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检验检测。此外,还需保存完整的采购记录,确保来源可追溯。
再者,关于储存与运输环节,标准规定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例如,不同类型的食品应当分开存放;冷冻冷藏食品必须保持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运输过程中避免日晒雨淋等情况发生。
最后,在销售管理方面,除了常规的价格标示外,还特别提到对于临近保质期的商品应集中陈列并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同时,当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时,应及时下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综上所述,《DB 3406T 015—2023》为企业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以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各食品经营单位应当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上述各项规定,从而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