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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河南省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的控制要求、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范围内化工企业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Title:Water Pollutant Indirect Emission Standard for Chemical Industry - DB41 1135-2016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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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1 1135-2016是河南省针对化工行业制定的一项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这项标准对化工企业向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处理后的废水不会对环境造成过重负担。
该标准的重要内容包括:
1. 污染物控制项目:规定了多种主要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例如化学需氧量(COD)不得超过500mg/L,氨氮不得超过35mg/L等。这些限值是为了保证污水处理厂能够有效处理这些物质,避免对水体造成污染。
2. 特定行业特征污染物:对于化工行业特有的污染物如总铅、总镉等重金属设置了严格的排放限制。这体现了标准针对不同行业特点采取差异化管理的原则。
3. 监测与报告要求:明确了监测频率、采样方法以及数据记录保存的要求。企业需要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并将结果上报当地环保部门,接受监督检查。
4. 管理措施:强调了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环保工作。同时鼓励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物产生量。
5. 法律责任:明确规定了违反本标准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通过强化法律责任来督促企业遵守相关规定。
以上只是部分内容摘要,实际标准还包括更多细节条款。实施这一标准有助于推动化工行业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企业应当认真学习理解标准内容,在日常运营中严格遵照执行,共同维护良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