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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田主要杂草防控的基本原则、防控策略、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农田杂草的综合防控工作。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the Control of Main Weeds in Farmland - Part 1: General Principles
中国标准分类号:B 6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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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T 3996.1-2024《农田主要杂草防控技术规程 第1部分:总则》是辽宁省发布的关于农田杂草防控的技术规范。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农田主要杂草的防控工作。这一规定明确了标准的应用地域和对象,确保了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术语和定义
- “农田主要杂草”是指在特定区域对农作物生长发育、产量及品质构成威胁的杂草种类。标准对“农田主要杂草”的界定有助于明确防控目标。
- “综合防控”指结合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方法进行杂草控制。强调了防控手段的多样性,避免单一方法可能带来的弊端。
3. 基本原则
- 预防为主:通过合理轮作、选用抗病品种等措施减少杂草种子库积累。例如,在种植前选择抗杂草作物品种可以有效降低杂草危害。
- 科学用药:严格按照农药标签说明使用除草剂,不得随意加大剂量或频次。这不仅保护了环境也保障了农产品安全。
- 生态调控:利用自然天敌如昆虫、微生物等抑制杂草生长。比如释放赤眼蜂来对付某些害虫携带的杂草种子传播者。
4. 防控策略制定
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土壤类型以及作物布局等因素制定具体的防控方案。例如,在湿润地区应特别注意水田稻田内的稗草等水生杂草管理;而在干旱地带则需关注旱地中的狗尾草等耐旱型杂草处理。
5. 监测与评估体系建立
定期开展田间调查记录不同时间段内杂草种类变化情况,并据此调整后续防控计划。同时建立长期效果评价机制,以检验各项措施的实际成效。
以上内容基于标准原文进行了提炼总结并加以阐述,希望能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