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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水运工程大临建设的基本要求、规划与设计、施工准备、临时设施建设及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内水运工程的大临建设及相关管理工作。
Title:Guidelines for Major Temporary Construction of Water Transport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P 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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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6/T 1899-2023水运工程大临建设指南》是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水运工程临时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地方标准。该标准主要规范了水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临时设施建设的技术要求、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及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内容,旨在提高水运工程建设水平,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以下是对该标准中部分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般规定
第4.1条指出,大临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结合工程特点进行优化设计。设计单位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可能遇到的各种不利因素,如地质条件、气候环境等,确保设计方案的安全性和经济性。
第4.2条规定,在进行大临设施选址时,应尽量避开不良地质地段,同时考虑到交通便利性以及与周边设施之间的协调关系。对于易受洪水威胁区域,还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洪措施。
场地布置
第5.1条强调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重要性,要求合理规划生产区、生活区和办公区的位置关系,避免相互干扰。此外,还应注意消防通道的设置宽度不得小于4米,并保持畅通无阻。
第5.2条提到,材料堆放场地应选择地势较高且排水良好的地方,不同种类的建筑材料要分开存放,防止混杂造成损失或污染。同时,还应配备必要的遮阳棚、围挡等防护设施。
安全管理
第7.1条明确指出,所有参与大临设施建设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施工单位还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第7.2条规定,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牌,特别是在危险区域周围安装固定式护栏或者隔离网。夜间施工时则需要增加照明设备以保证视线清晰。
环境保护
第8.1条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噪声控制、扬尘治理、废水处理等内容。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8.2条进一步说明,在拆除废弃的大临设施时,应当采用科学合理的办法回收利用可再利用的部分资源,而对于无法再利用的废弃物,则要按照规定妥善处置,以免产生二次污染。
以上就是对《DB36/T 1899-2023水运工程大临建设指南》中部分内容的深度解析。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发挥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