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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黑龙江省特色气候小镇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特色气候小镇的评价工作。
Title:Special Climate Town Evaluation Criteria
中国标准分类号:Z51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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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3/T 3644—2023特色气候小镇评价指标》是由黑龙江省发布的关于特色气候小镇的评价标准。该标准从气候条件、生态环境、旅游发展等多个维度对特色气候小镇进行综合评价,旨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标准中提到,特色气候小镇需具备独特的气候资源,如适宜的温度、湿度、日照等自然条件。例如,评价指标要求年平均气温应在10℃至15℃之间,这有利于人体健康和舒适度,同时也为农业种植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在生态环境方面,标准强调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应达到85%以上,森林覆盖率不低于40%,并且要有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这些要求有助于保护当地的自然生态,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对于旅游发展而言,特色气候小镇需要有明确的主题定位和发展方向。标准规定,小镇应具有鲜明的文化特色或资源优势,并且每年接待游客数量不得少于5万人次。此外,还要求建立完善的旅游服务体系,包括住宿、餐饮、交通等方面的服务保障。
总之,《DB23/T 3644—2023特色气候小镇评价指标》为打造高质量的特色气候小镇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通过严格遵循这一标准,可以有效促进当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