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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筑全过程碳排放计算的基本原则、计算方法、数据要求及报告编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全过程碳排放计算。
Title:Building Whole Process Carbon Emission Calculation Standard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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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3/T 3631—2023建筑全过程碳排放计算标准》是黑龙江省发布的关于建筑全过程碳排放计算的技术规范。该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的全过程碳排放计算,包括建筑材料生产、建筑施工、建筑运行和建筑拆除四个阶段。
在建筑材料生产阶段,标准要求对建筑材料的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进行详细计算。具体来说,应根据GB/T 51366《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对建筑材料进行分类,并按照GB/T 5136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收集相关数据。此外,还需考虑运输过程中的碳排放,按照GB/T 5136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的运输距离和运输方式来估算。
建筑施工阶段的碳排放计算重点在于施工机械的使用和现场管理。标准指出,应依据JGJ/T 193《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能耗统计,并结合实际工程情况评估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电等资源的使用量。对于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挖掘机等,需要记录其工作时间与功率,以此为基础计算出相应的碳排放值。
建筑运行阶段则是整个生命周期中持续时间最长的部分,其碳排放主要来源于供暖、通风、空调系统以及照明设备等的运行。标准强调要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实时监测这些系统的能耗,并参照GB/T 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的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还鼓励采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化石燃料以减少碳足迹。
最后,在建筑拆除阶段,标准提出了回收利用建筑材料的重要性,提倡将有价值的材料送至专业处理厂再加工使用。对于无法再利用的废弃物,则需按照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规定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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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