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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杭州市广电传媒行业反恐怖防范系统的管理要求、技术要求及实施保障。本文件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广电传媒行业的反恐怖防范系统规划、建设、运行和维护。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System - Part 12: Radio and Television Media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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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01/T 65.12—2018《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12部分:广电传媒》是针对广播电视传媒行业制定的反恐防范管理标准。以下选取了几个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1. 组织架构与职责
标准要求广电传媒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分工。具体来说,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反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全面负责反恐怖防范工作。此外,还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的有效性。
2. 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
在风险评估方面,标准强调要定期开展安全风险分析,识别潜在威胁源,并根据威胁等级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同时,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机制,及时向员工传达最新的安全形势和注意事项。
3. 技术防范设施配置
对于技术防范设施,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等。这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定期维护保养以及功能测试也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内容,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发挥作用。
4. 应急预案与演练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至关重要。预案应当涵盖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及其应对流程。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应急演练,通过实际操作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提高全体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5. 教育培训
注重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反恐怖知识培训,内容可以涉及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剖析等方面。培训结束后还需进行考核,确保每位员工都能掌握必要的反恐常识。
以上是对该标准中部分内容较为详细的解读,希望对从事广电传媒行业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