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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公共客运反恐怖防范的系统管理要求,包括总体要求、人员和实体防范、技术防范、运行维护及应急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城市公共客运领域的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System - Part 5: Urban Public Passenger Transport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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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01/T 65.5—2018《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5部分:城市公共客运》是杭州市针对城市公共客运领域制定的一项地方性技术规范,旨在提升公共交通系统的反恐防范能力。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标准明确要求城市公共客运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反恐怖安全管理人员。这表明企业不仅要重视日常运营,还需将反恐工作纳入管理体系之中,确保有专人负责相关事务。
二、人员培训与教育
根据标准规定,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接受反恐怖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但不限于识别可疑物品、应对突发事件等内容。此外还强调了定期开展演练的重要性,通过模拟真实场景来提高员工处置紧急情况的能力。
三、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对于车站、车厢等重点区域内的监控摄像机、报警装置等安防设施,标准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以及维护周期。例如,视频图像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90天;门禁系统需具备自动记录功能等。这些措施有助于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威胁。
四、应急预案编制与执行
城市公共客运单位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性的应急演练活动。在预案中应该涵盖各种可能发生的恐怖袭击类型及其相应的响应流程,同时也要考虑到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
五、信息报送与共享
当发生任何涉及公共安全的事件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另外,鼓励各参与方之间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在不影响国家安全利益的前提下实现情报资源共享。
六、监督检查与评估考核
最后一点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就是建立健全监督考核体系。政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辖区内各城市公共客运企业落实本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于表现优异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而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整改不力者,则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综上所述,《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5部分:城市公共客运》从多个维度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指导框架。希望广大从业者能够认真学习领会其中的精神实质,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