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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放心消费示范创建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创建要求、认定程序、监督管理及退出机制。本文件适用于陕西省内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创建、认定与管理。
Title:Specification for Recognition and Management of Trustworthy Consumption Demonstration Creation in Shaanxi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A46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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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放心消费示范创建认定与管理规范》(DB61/T 1755-2023)是陕西省地方标准,旨在通过规范化管理推动放心消费环境建设。以下对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解读:
第一条【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陕西省内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认定和管理工作。明确指出,无论是商场、超市还是餐饮等各类经营场所,只要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都需遵循此标准。
第四条【基本原则】
强调“自愿参与、公平公正、动态监管”的原则。这意味着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创建活动,政府相关部门在认定过程中应保持客观公正态度,并对已获认定的企业实施持续监督。
第七条【基本条件】
要求申请单位必须具备合法资质,且在过去一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这一规定确保了参与主体的基本诚信水平。
第十一条【承诺制度】
明确提出经营者应当公开作出放心消费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完善等方面的具体措施。这不仅是对企业自身的要求,也是向公众展示其履行社会责任的决心。
第十五条【评价指标体系】
构建了一套涵盖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维权机制等多个维度的综合评价体系。其中特别提到要注重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结果,以真实反映企业的服务水平。
第二十二条【监督管理】
规定了定期复核及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后续管理。对于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将采取警告整改直至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措施。
以上是对该标准中几个关键条款较为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相关从业者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