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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审批流程、信息化管理及监督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的相关管理工作。
Title:Implementation Specification for Parallel Approval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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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16T 1-2022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规范》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第五条指出“建设单位应通过一体化在线审批平台提交申请材料”。这一条明确了线上申报的重要性,要求所有审批事项均需在统一平台上完成,避免线下多头报送,确保信息透明、可追溯。
第十一条规定“各审批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此条款大幅压缩了受理时限,从传统5个工作日缩短至2日,体现了快速响应的服务理念,有助于及时发现材料缺失,减少申请人反复跑腿。
第二十条强调“对于同一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办理”。这是本标准的核心内容之一,打破了以往串联审批模式,将原本分散的审批环节整合为同步推进,极大节省了审批时间。例如施工许可阶段可以同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安全监督手续。
第三十五条提出“建立联合验收机制”。联合验收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一次性完成现场查验,避免重复检查。这不仅提高了验收效率,也减轻了企业负担。
第四十三条明确“审批结果文书电子化”。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方便企业随时查询和使用,同时也减少了纸质文件的流转,符合绿色环保理念。
以上条款构成了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的主要框架,通过信息化手段和流程再造,显著提升了审批效能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