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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确认条件、初始计量原则和方法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确认与初始计量的过程。
Title:Administrative and Public Institutions State-owned Assets Recognition and Initial Measurement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0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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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01T 0099—202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确认与初始计量规范》是辽宁省地方标准,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关于资产确认的规定。该规范明确指出,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实际收到或形成资产的时间点来确认资产的存在。例如,在固定资产的确认上,当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时即应确认为资产。这一规定旨在确保资产确认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免因确认滞后而导致资产管理上的混乱。
其次,对于初始计量的标准,规范强调应以取得资产时的实际成本为基础。这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比如,对于通过购入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计量应包含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此条规定有助于统一资产初始计量的方法,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再者,规范还特别提到,对于无偿调入或接受捐赠的资产,其初始计量应当以其公允价值确定;若无法可靠取得公允价值,则按名义金额计量。这一条款解决了实践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特殊情形下的计量问题,比如接受捐赠的文物艺术品等难以准确评估其市场价值的情况。
此外,关于货币资金的确认与计量,规范要求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库存现金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同时,银行存款需每月与开户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处理。
最后,规范还对资产处置后的账务处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当资产报废、毁损或者转让时,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确保财务报表反映真实情况。
综上所述,《DB2101T 0099—202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确认与初始计量规范》从多个维度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仅提升了资产管理效率,也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