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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外籍肺结核病例监测、体检及处置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流程、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外籍肺结核病例的监测、体检及处置工作。
Title:Monitoring, Physical Examination and Disposition Work Specifications for Foreign Tuberculosis Ca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C45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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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4T 2947—2023《外籍肺结核病例监测体检处置工作规范》是山西省针对外籍人员肺结核监测与管理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这项标准对规范外籍肺结核病例的发现、报告、治疗及后续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5.1 报告时限要求:医疗机构在发现外籍肺结核疑似或确诊病例后,应于24小时内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这一规定旨在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以便迅速采取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6.2 初诊检查项目:包括胸部影像学检查、痰涂片检查、痰培养以及分子生物学检测等。这些检查手段能够全面评估患者病情,为后续诊断和治疗提供科学依据。其中胸部影像学检查有助于直观了解肺部病变情况;痰涂片和培养则用于确定病原体类型;分子生物学检测可快速筛查结核分枝杆菌DNA。
8.1 治疗原则:坚持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的原则。早期治疗可以有效控制病情发展;联合用药能提高治愈率并减少耐药风险;适量指根据患者体重调整药物剂量;规律服药保证疗效;全程治疗确保彻底清除病灶。
9.3 跟踪随访内容:定期复查肝肾功能、血常规等指标,观察药物不良反应;记录体重变化、咳嗽咳痰等症状改善情况;评估患者依从性,必要时给予心理支持。通过持续监测患者的健康状况,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保障治疗效果。
10.1 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入境管理部门、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平台。这种跨部门协作有利于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外籍肺结核病例的管理工作。例如,当发现有逃避治疗的外籍患者时,可通过该平台协调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以上条款反映了该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的具体指导意义,对于提升我省外籍肺结核病例管理水平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