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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总医院(医共体)党委书记(院长)目标年薪与药械质量管理的考核要求及案例管理规范。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三明市范围内各级总医院及其医共体单位的相关管理活动。
Title:Standards for Target Annual Salary of Party Secretary (President) of General Hospital (Medical Community) and Medical Device Quality Case Managem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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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福建省地方标准《总医院(医共体)党委书记(院长)目标年薪实施方案》(DB3504/T 009-2023)的发布,为规范公立医院薪酬分配提供了科学依据。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第四条明确指出党委书记(院长)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其中,基本年薪按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体现了薪酬体系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绩效年薪则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最高不超过基本年薪的2倍,这种设计既保证了薪酬激励作用,又防止了过高收入现象。
第十五条强调药械质量管理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之一。要求党委书记(院长)需建立健全药械采购、使用、监督等全流程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可追溯。同时,应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意识,防范医疗风险。此条款旨在通过强化药械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二十条提出党委书记(院长)应对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负直接领导责任。一旦发生药械质量事故,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这明确了领导层在质量管理中的责任担当,有助于形成全员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上述条款从薪酬结构、药械管理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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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