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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内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运营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评价结果应用。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的运营评价工作。
Title:Evaluation Criteria for the Operation of Pipeline Gas Franchise Enterprises in Sichuan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F17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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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在TGDRX 4002-2024《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运营评价》中,有一项重要的修订内容是关于“应急响应机制”的要求。相较于旧版标准,新版增加了对应急响应速度的具体量化指标以及对应急资源储备的细化规定。
例如,在旧版标准中仅笼统要求企业建立应急响应机制,而在新版标准中明确规定:当接到燃气泄漏报警后,维修人员必须在城区内30分钟内到达现场,在郊区则不得超过60分钟。此外,还要求每个服务片区至少配备一辆专用抢修车、两名具备资质的维修技术人员,并且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抢险工具和材料。
为了满足这些新增的要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应当首先完善自身的应急预案体系,确保每一个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都有相应的处理方案。其次,企业需要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应急演练,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同时,还应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最后,企业还需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以便及时接收用户反馈并快速做出反应。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的应急处置水平,保障公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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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RX 4002-2024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运营评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1